一、异地就医备案服务方式
1.线上办理方式
①应用商城搜索“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注册→登录→点击“异地备案”→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选择就医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阅读告知,点击后开始备案→按提示进行信息输入、材料上传→提交→等待审核结果 ②“鞍山医保”微信公众号(参保人员省内、省外备案)微信搜索“鞍山医保”公众号并关注→点击“便民服务”→点击“医保掌上服务”→点击“我的”→注册→登录→选择“异地就医”申报→阅读“备案告知书”点击“已阅读告知书”→进入申请界面,按提示进行填写→提交→等待审核结果
2. 线下办理方式
工作日时间电话咨询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电话0412-521009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二、关于异地备案的相关说明
我市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异地备案后,备案有效期内,在备案地就医时,享受与参保地同样的医保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按照参保地就医政策执行;自2024年1月1日起备案有效期内回参保地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等就医时,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同城医保待遇,无需办理备案变更手续,可在参保地享受医保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等直接结算服务,结算标准按照参保地相应就医待遇政策执行(尿毒症透析患者在参保地门诊透析治疗的,按照参保地相关规定执行;在异地门诊透析治疗的,也须在异地选择一家透析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参保人员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的,应履行承诺事项,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前允许享受备案地医保待遇,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等医保待遇。已在参保地按规定办理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备案后长期有效,备案安置地原则上六个月内不能变更,备案登记满六个月后可办理变更或者取消备案。
三、医保电子凭证启用方式
1.鞍山医保公众号:关注鞍山医保公众号,进入便民服务,点击“电子凭证激活”,领取医保电子凭证。
2.微信小程序:在微信中搜索“我的医保凭证”或“腾讯健康”小程序,按照提示完成激活。
3.支付宝激活:打开手机支付宝APP,点击页面右上角“卡包”,再点击“证件”,找到“医保电子凭证”,立即添加即可。
4.银行激活:参保人到各指定银行服务窗口,按照银行工作人员提示进行激活。或者使用银行APP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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