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朋友们:
目前国内多地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要求,持续加强医院院感防控管理,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请认真阅读如下就诊提示,积极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提前做好就诊准备。
发热门诊就诊提示
以下情况人员请您就近就医,自觉到发热门诊排查或就诊
(一)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目前有或者14天内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结膜炎、腹泻、嗅味觉减退或丧失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二)流行病学史
1、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2、21天内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3、21天内曾接触过新冠病毒感染者或其密切接触者;
4、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以及按要求处于各种隔离期人员;
5、聚集性发病患者(14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中高风险地区的范围以国家相关部门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风险人群
1、流行病学史中所述任一情况人员的共同居住者;
2、既往有新冠肺炎感染史人员;
3、本人或共同居住者从事可能接触新冠病毒或新冠病毒感染者相关工作的较高风险人群, 主要包括:
1)
进口冷链、海鲜、肉类等食品监管和从业人员等;
2)
集中医学观察场所从业人员等;
3)
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急诊等相关从业人员等;
4)
边境、港口、码头、口岸、进口货物直接接触人员,民航等国际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船舶引航员等登临外籍船舶相关从业人员,移民、海关以及交通运输等相关工作人员等;
5)
纳入社区管理处于健康监测期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入境人员等;
普通门/急诊就诊提示
1.门诊就诊提倡微信公众号预约挂号;
1)我院已经开通网上门诊,您可以通过关注“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公众号在线门诊,为您提供便捷诊疗服务;
2.我院实行实名制就诊,就诊时需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就诊全程务必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测体温,出示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个人健康声明(防伪证明)。遵守医院疫情防控的各项管理规定,排队时请保持1米有效距离,隔位就坐,就诊时请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就诊结束尽快离院;
个人健康证明(防伪证明)填写方式:微信搜索辽事通健康码-个人健康声明-填流调表《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




3、重点关注地区来(返)鞍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非重点关注地区需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住院患者须知
1、我院实行一患一陪护,住院前须完成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报告回报后方可进入病房诊治,住院期间患者不得离院,陪护不得更换,患者离院按照退院处理,入院期间患者及陪护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2、危急重患者须在缓冲病房进行救治,患者及家属不允许出缓冲病房,待核酸检测回报后配合病房工作人员调换至普通病房;
3、住院期间禁止随意到其他病房及病室走访及聚集,患者及陪护做好健康管理,如发现异常及时上报至病房医务人员;
4、提倡微信、电话、视频等形式慰问患者,全病区启动门禁系统,严禁探视;
5、禁止来自重点关注地区人员来院陪护;
普通人群核酸检测相关说明
1、推荐关注“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公众号,网上预约核酸检测,完成缴费,来院检测;
2、核酸检测地点:8号楼高压氧舱东侧;
3、核酸检测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6:30;
4、核酸检测结果出具时间:8时—12时前完成检测,19时之后打印或查询报告;12时—16时30分完成检测,23时之后打印或查询报告;
5、报告打印地点:9号楼北门入口处自助打印机;
6、报告查询:网上预约患者可到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公众号查询检测结果;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防控规定,所有到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及其陪护人员,需配合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如隐瞒行程及相关症状造成后果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鞍钢总医院
|